首先,购房合同与贷款合同是有一定联系的两个独立的法律行为,由于是相互独立的,所以要分开看。银行审查不通过,不能贷款,并不必然导致购房合同的不能履行,所以以银行贷款不通过为由解除购房合同的理由不充分(还要看购房合同中对购房合同与贷款合同的关系是如何定位的)。但是,如你所说,此项目是个政策性房屋开发项目,对购房人的身份有限制。你因不符合身份规定,是不能成为购房人的。我个人认为你可以尝试主张因身份不符而导致合同无效,若成立则可以拿回你支付的“定金”盒首付款。当然,若你未付“定金”,仅支付了“订金”,那就简单多了。
回答律师:李旭 电话:010-82894952 E-mail:13501189052@139.com 回答日期:2017/3/16 20:50:00